关于申报2010年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的通知
全校师生们: 接政府部门通知,凡在2010年已经获得了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以申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一. 补贴办法 采用公平享受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来深建设者在规定年度内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二. 个人条件 1. 非深圳市常住户籍; 2. 申请年度内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 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4. 申请年度内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 补贴标准 1.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初级:450元;中级:600元; 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 2.技能鉴定补贴标准: 凡属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特殊工种的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 特殊工种之外的普通工种,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补贴; 其他劳动者在深圳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可参照上述规定申请鉴定补贴; 四.申报办法 可以个人自己申报,也可以通过鉴定所申报。 申报时间:2011年2月1日前 四. 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申报地点 深南中路兴华大厦七楼708室(深圳市服装行业培训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83696330 83696096 五.申请材料: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及本人在本市中 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等申报材料(验原件、留复 印件)。受 理单位应向申报者出具受理回执。 六.2009年度没有申报过的也可以在这一次申报,请大家相互转告。
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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