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深建设者参加技能培训鉴定可获政府补贴
一、补贴条件
(一)非深圳常住户籍;
(二)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卡;
(四)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补贴标准
1、培训补贴标准:
获职业资格证的,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
2、技能鉴定补贴标准:
(一)属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特殊工种的,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
(二)特殊工种以外的普通工种,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表。通过深圳劳动保障网(www.gdsz.lss.gov.cn)填写并打印《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也可以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所领取《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交鉴定所协助录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系统,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并经申请人核对签字确认。
(二)提交材料。按就近管理原则,申请人可向鉴定所或直接向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本人在本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等申报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公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有关材料,在深圳劳动保障网上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
(四)支付补贴。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政府有关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申报点及咨询电话:
市劳动保障局:0755-25941057 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13室
罗湖区劳动局:0755-25438309 深圳市沿河北路2019号罗湖区劳动局
福田区劳动局:0755-82978040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8号窗口
南山区劳动局:0755-26079381 南山区南山劳动大厦三楼
宝安区劳动局:0755-27664696 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65号
龙岗区劳动局:0755-28903724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9号龙岗区劳动局507室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0755-25228153 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427室
服装鉴定所:0755-83696121 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A楼7楼
四、服装类申报须知
2009年度深圳服装类符合培训补贴条件或符合技能鉴定补贴标准者,请前来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按规定程序填写申报表,并将所需材料交齐,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7日,请各位符合要求者按期申报。
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00九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