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服装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通知
为推进深圳市服装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接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通知,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员的工作性质
考评员是对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者的职业技能实施考核并评定其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人被聘为考评员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一般情况下仅在业余时间从事考评工作。
二、考评员基本条件
(一)具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相应职业(工种)从业经历;
(三)具良好职业道德。
(因服装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人才紧缺,获得服装行业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也可报名申请)
三、本次考评员招聘范围
凡符合考评员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自愿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表格索取
登陆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http://www.gdsz.lss.gov.cn/main/catalog_6796.aspx)下载或直接到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索取,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七楼中厅701室招生办公室。
(二)考评员申请报名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办理申报手续。由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统一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
(三)考评员资格初审
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核专业技术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和考评员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和筛选。
(四)考评员业务培训
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按照通知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考评员理论培训考核以及实操培训考核。在2006-2007年期间已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培训考核的可免理论培训考核。
(五)材料申报
理论、实操培训考核均合格的申请人,到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领取、核对和填写《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请表》,并经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深圳市服装行业培训学校推荐并加盖公章),将申请表及红底一寸近照两张(一张贴在表上)交给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六)发证
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颁发考评员职业资格证书。
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3696979
联系人:田明眉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七楼招生办公室
附件:
1、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报名表
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八年三月三日 |